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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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,规范司法办案行为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多举措提高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量,促进案件信息公开规范、安全、有效,以案件信息公开监管促进高质效办案。
强化学习培训
推动案件信息公开规范化
组织干警学习《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》等相关制度,明确案件信息、法律文书公开的目的、意义、原则和要求,并熟悉系统操作方法及流程节点,定期通报案件程序性信息、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情况,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“心中有数、操之有度、行之有方”。
严格审核把关
推动案件信息公开精准化
充分运用“三查二审”工作机制,坚持“谁办案谁负责、谁审核谁负责”原则,确保责任落实到人。对应当屏蔽的内容、文书格式、落款等细节进行全面细致审核,及时更正不符合公开规则的内容,让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不遗漏、法律文书内容更规范。同时对案件信息公开建立专门工作台账,做到全程留痕、有据可查。
加大监管力度
推动案件信息公开高质效
案件管理条线设立信息公开管理员岗位,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导入、导出、发布工作。同时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,督促承办人及时、准确公开相关信息,定期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,对多发性问题制发“案管提示函”,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、高效。
案件信息公开是深化检务公开的核心,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、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。下一步,我院将以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为抓手,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着力点,全力打造“阳光检务”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、新要求。